阎同丰(1877—1941年)
字简臣,今清水县永清镇人。出身豪门望族,排行老三,二兄先后病故,为赡养二老,放弃学业担起家事重担。民国初年,先后创办同源公、同源久酒坊及同源堂中药店。被选任清水县商会会长20余年。民国九年(1920年),捐资雇工督修通15公里长的沿河大道,使牛头河上游百姓称为“七十二道脚不干”的狭路变成通途。民国十八年(1929年),清水大饥荒,饥殍遍地。阎同丰目睹惨状,在城内设锅施粥,解救饥民;并捐助粮食四十大石(约3万斤),出钱雇畜送往重灾区,使外流饥民重返家园,渡过难关。甘肃省政府赠以金质奖章表彰其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