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遗嘱能力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遗嘱能力

❶又称“主动遗嘱能力”。古罗马中,立遗嘱能力、遗嘱继承能力、作遗嘱证人能力的总称。
❷现代民法中仅指立遗嘱的能力。即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但是,遗嘱人在设立遗嘱后丧失行为能力时,其已经设立的遗嘱的效力一般不受影响。参见“主动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

(1) 在罗马法律中,指参与遗嘱继承法律关系的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包括立遗嘱的能力; 根据遗嘱而收益的能力; 遗嘱证人的能力。(2) 在现民法中,指公民设立遗嘱的民事行为能力。

☚ 遗嘱的有效条件   被动遗嘱能力 ☛
00006737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6 3: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