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时期的财政
我国由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时期的财政。这一时期的财政具有以下特点:(1) 财政支出的重点由保证革命战争转向经济建设,即由供给财政转向建设财政; (2) 运用财税杠杆调节非社会主义经济收入,贯彻对私营工商业的限制、利用和改造政策,鼓励农业和手工业的合作化,促进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 (3) 改变各根据地延续下来的财政工作的分散状态,实行全国财政工作的统一领导,并逐步建立了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以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4) 过渡时期财政由于受战争时期遗留下来的供给财政影响,也存在着集中过多、统得过死的弊病,具有明显的过渡特征。但它基本适应当时国家政治经济任务的需要,为新民主主义财政到社会主义财政的转变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