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公众
按照层次分类法,根据公众对组织行为和政策影响的重要程度可将公众分为三个层次:首要公众、次要公众、边缘公众。边缘公众是指与组织的生存和发展有一定的关系,但其作用次于首要公众和次要公众的其他所有公众,如:组织的非主管部门、科研机构、各种民间协会、团体、非同类企业组织等。边缘公众具有灵活性强、稳定性差等特点,他们可以是某一个组织的边缘公众,也可以是某几个组织的共同的边缘公众。边缘公众相对于首要公众、次要公众来说,对组织的影响作用最小,但边缘公众并非固定不变,在一定条件下,他们可以转变为首要公众或次要公众,会对组织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组织在兼顾首要公众与次要公众的同时,还要注意边缘公众,掌握边缘公众的变化状况,防止在他们上升为首要公众或次要公众时,组织因不了解情况而采取错误的方法,实施错误的行为,在组织和公众双方相互间产生不应有的误解、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边缘公众
边缘公众是指与组织的生存和发展有一定的关系,但其作用次于首要公众和次要公众的其他所有公众,如:组织的非主管部门、科研机构、各种民间协会、团体、非同类企业组织等。边缘公众具有灵活性强、稳定性差等特点,他们可以是某一个组织的边缘公众,也可以是某几个组织的共同的边缘公众。边缘公众相对于首要公众、次要公众来说,对组织的影响作用最小,但边缘公众并非固定不变,在一定条件下,他们可以转变为首要公众或次要公众,会对组织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组织在兼顾首要公众与次要公众的同时,还要注意边缘公众,掌握边缘公众的变化状况,防止在他们上升为首要公众或次要公众时,组织因不了解情况而采取错误的方法,实施错误的行为,在组织和公众双方相互间产生不应有的误解、造成不应有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