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提举常平广惠仓司官署名。
职源与沿革北宋熙宁二年九月十二日始置河北、陕西等路提举常平广惠仓官。熙宁三年八月始见司名(《长编》卷34辛巳)。元祐元年闰二月罢,绍圣元年闰四月二日复置(《宋会要·职官》43之6)。南宋建炎二年六月十四日,并归本路提刑司(《宋会要·职官》43之13)。八月一日,复置(《要录》卷17癸丑)。三年闰八月九日又罢归本路提刑司(同前书卷27乙酉)。诸路置常平主管官一员,治所称常平主管司(《宋会要 ·职官》43之19)。绍兴五年闰二月十二日,提举常平并入路茶盐司;无茶盐处,仍以提刑司兼领(《要录》卷86丙辰)。绍兴九年七月,并归经制司;经制司罢,复归茶盐司、提刑司。十五年八月二十六日,复通置提举常平茶盐司(《要录》卷154己亥、《朝野杂记》甲集卷11《提举常平常盐》)。
编制诸路悉置。一司置提举常平官一人,勾当公事(南宋称干办公事)官一人。南宋初,止置常平主管官一员。绍兴十五年,复置提举常平官一员、干办公事一员(后增置二员)。(《合璧后集》卷70《提举》、《提举司干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