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抽象说
亦称“观念价值计算单位说”。货币名目论的一种代表学说。把货币单位作为抽象的价值计算单位,并以此来决定商品相对价值的一种理论。
首先提出此说的是英国的B·G·贝克莱主教(1685~1753年),第一个建立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体系的的J·斯图亚特(1712~1780年)作了充分的发挥。斯图亚特将劳动区分为创造交换价值的“固有的社会劳动”与创造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为了比较各商品所包含的固有的社会劳动的多少,而计算其各自的价值,须有一个相互比较和计算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计算货币。他认为计算货币不过是为了衡量可售物品的相对价值而发明的任意的等分标准。计算货币即使在世界上没有一种实体作为一切商品的比例等价物的情况下,也能够存在。计算货币对物品的价值所起的作用,就象度、分、秒等等对角度的作用,标尺对地图的作用等等一样。在这一切发明中,总是采用一个名称作为单位。所有这些措施的用途不过在于指示比例,货币单位的用途也是一样。也就是说货币只是具有等分的观念标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这一学说获得了广泛的传播,主要代表人物有英国的凯能(1861~1935年)、德国的R·李夫曼(1874~1941年)等。如李夫曼提出货币不是任何实体,而是一种无形的计算单位,仅仅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之中。他认为在现代社会中,所谓货币,一般人均以为是现实的有形的具体铸币及兑现银行券,实际上这些只占交换行为的极少部分,主要流通手段是支票、票据及转帐冲销等。它们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已成为一般的交换媒介,成为货币。据此,币材是金还是纸,均无关紧要,只要有马克或元的名称,充当抽象的价值计算单位就行。
货币抽象说AbstractTheory of Currency
亦称“抽象的价值计算单位说”。货币名目论的一种代表学说。该学说认为货币不是任何实体,也不具有价值,而是一种抽象的计量单位。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能够称之为货币的只是铸币和兑现的银行券,但这部分货币只占货币流通极少一部分,而绝大部分流通手段是不兑现纸币、支票和各种用非现结算的信用工具,这些抽象的计量单位已成为一般的交换手段,已成为货币。该学说认为金属和纸都可以充当币材,而且币材是金还是纸是无关紧要,要紧的是要有抽象的单位元、马克等。由此可见,该学说把金属货币与纸币都看成是货币。主要代表有英国的巴贲 (Nichclas Barbon ,1640—1698)贝克莱(George Berkeley,1685—1753)等。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该学说在德国广泛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