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宜斯求偿案Noyes Claim1933年美加求偿委员的裁定。诺宜斯是一个美国人。1927年6月在他旅游通过巴拿马城附近的一个村庄时,受到在这一村子里参加集会的一伙人的暴力袭击。巴拿马当局知道这次集会,但没有事先加强当地的警力,事后才增援人力。现场的警察采取了积极措施保护诺宜斯。因巴拿马未惩办肇事人,美国根据1926年7月28日签订,1931年批准的美巴求偿公约提出赔偿。美巴求偿委员裁定:(1)公约在签字和批准生效前给予本委员会对求偿的管辖权;(2)外国人受到私人的攻击而受到伤害,这是可以用增加警力而避免,但是依照国际法,政府对此损害不负责任。(3)未惩办肇事人,对巴拿马政府不许加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