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书教戒性的文告,秦法规的一种形式。《睡虎地秦墓竹简》有南郡守腾发布的《语书》一篇,属于地方长官发布的地方法规。这篇《语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正文,主要内容是督促所属县、道官吏举发审断违法犯罪的人和事。其中写道:“今法令已布,闻吏民犯法为间私者不止,私好、乡俗之心不变,自从令、丞以下知而弗举论,是即明避主之明法也,……此皆大罪也,而令、丞弗明知,甚不便。今且令人案行之,举劾不从令者,致以律,论及令、丞。”第二部分为附件,是关于良吏、恶吏标准的具体规定。此《语书》在所属南郡地区具有法律效力。 语书秦简中法律文书之一,又称《南郡守腾文书》。1975年出土于湖北云梦睡虎地十一号秦墓墓主腹下部之右手下面,共14支简,文字分前后两段。前一段八枚简内容为秦王政(前227)四月初二南郡守腾颁发给本郡各县、道的一篇文告,要求官吏认真贯彻秦法,并派人巡视各县、道,检举违法者,依法惩治。后一段6枚简,为附件性质。内容是对良吏与恶吏分析对比、指出两者主要区别在于能否执行秦法,并宣称对恶吏要实行惩罚。《语书》为原有标题,书于最后一支简背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