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诚实信用原则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讲诚实、守信用、充分考虑相对人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要实事求是,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不可规避法律和合同,应努力保证相对人的正当期待得以实现。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起源于罗马法。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民法均加以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是解释合同的重要依据。在合同当事人因合同条文不清发生争议时,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依此考虑合同的性质、目的、签订地的习惯等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以正确解释合同,从而判明是非,确定责任。也是对法律规定不足的补救,使司法审判人员在法律规定不足或不清时,依据诚实、信用的观念,公平合理地处理各种民事纠纷。 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我国民法基本原则之一。这一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的时候,应以诚实、善意的心态,给以对方真实、必要的信息,尊重对方的合理信赖;在民事法律关系建立之后,民事主体应当恪守承诺,不规避法律,不曲解合同,不滥用权利,正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保证对方当事人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当客观上发生难以预料的情况使双方利益关系失去平衡时,应进行积极、必要的调整,使利益关系的平衡得以恢复;当事人不得因自己的行为而损害其他人和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平等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市场经济中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时的行为准则,同时也是法官拥有衡平权的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能够弥补法律的缺陷与不足,主要表现在当法律规范不足以解决现实中发生的问题时,允许法官依据这一原则创造性的行使审判权,以维持当事人之间利益的平衡、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 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该诚实、守信用,充分考虑相对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要实事求是,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不可规避法律和合同; 要努力保证相对人的正当期待得以实现。在合同当事人因合同条文不清发生争议时,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正确地解释合同,从而判明是非,确定责任。 ☚ 公平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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