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诗集传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诗集传 诗集传诗经注本。八卷。南宋朱熹撰。朱熹解诗,不信《诗序》,著《诗序辨说》,系统辨斥序说之非。对于《国风》,朱熹也有重大发现,他说:“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诗集传·序》)对于“六艺”中的《风》、《雅》、《颂》,他提出乐歌分类的观点,认为《风》是“民俗歌谣之诗”,《雅》是“正乐之歌”,《颂》是“宗庙之乐”。在作《诗集传》后二十年,说得更详细,他说:“《风》则闾巷、风土、男女、情思之词;《雅》则燕享、朝会、公卿、大夫之作;《颂》则鬼神、宗庙、祭祀、歌舞之乐。”(王柏《诗疑》引)而且兼及作者,这些,都是汉人所不能道的。《诗集传》是宋代《诗经》研究的代表性著作,它诠解诗旨,常多新意。《诗集传》不录《诗序》,每诗之下,都加上自己所作的解题。如说《邶风·北风》为“言北风雨雪,以比国家危乱将至,而气象愁惨也,故欲与其相好之人去而避之”;说《秦风·蒹葭》为“言秋水方盛之时,所谓彼人者,乃在水之一方,上下求之而皆不可得,然不知其所指也”;这些论述,都比较切近诗旨,且与《诗序》异趣。书中提示作法,义胜前人。《大序》提出“六义”,《毛传》独标兴体,对“赋、比、兴”的含义和用法,都没有作任何解释。《孔疏》把比、兴与美刺混在一起,说到后来,兴与比就很难分别了。朱熹提出:“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这一说法,较以前各家所说,简明扼要,平实得体。《诗集传》在每章诗下面,都分别标明其为赋、为比、为兴,对三者的区分,非常精细。朱熹善于博采众长,断以己意。文字音义方面,杂采毛、郑,间用齐、鲁、韩三家,以己意为取舍,不拘泥于训诂饾订之学。宋末王应麟曾历举《诗集传》于《关雎》、《柏舟》、《宾之初筵》等篇采三家诗说为例,盛赞其博采众长。清人陈澧也曾举出《柏舟》“我心匪鉴”和《击鼓》“爰居爰处”等条,谓皆“甚得毛义,胜于《郑笺》者”,他认为《毛传》简约,《郑笺》多纡曲,《朱传》解经,则务使文从字顺。《诗集传》又有注解扼要,文字浅显的优点。注意韵读,注明读音,不厌其详。但《诗集传》因袭《诗序》之处,仍然不少,特别是二南部分。又常用“天理人欲”之说解释一些恋爱婚姻的诗,不免歪曲诗旨,表现出道学家的谬见。《诗集传》于《宋史·艺文志》著录二十卷,今本八卷,盖后世坊刻所并。宋刻本现存只有两部,都残缺不全,其一藏北京图书馆,另一部原系杭州丁氏八千卷楼藏书,残存八卷。元刻本亦存两部,其一藏北京图书馆,另一部现存台湾。明清刻本很多,清代收入《四库全书》。《四部丛刊三编》有影印宋刊本《诗集传》二十卷,尚可窥见原书面貌。通行本有1958年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排印本。 ☚ 诗总闻 诗序辨说 ☛ 诗集传 诗集传北宋苏辙撰。全书二十卷,对每篇诗作先言主旨,然后分章句进行诠释,并阐明诗义、诗法。对《诗序》进行大胆怀疑,该书《提要》言此就里,乃“以诗之小序反复繁重,类非一人之词,疑为毛公之学,卫宏之所集录,因惟存其发端一言,而以下全文悉从删汰”,这样就大大动摇了汉学家所尊奉的“圣人之言”的《诗序》地位,把《诗序》中的有用成分吸收进来,对所桀谬者则以求实的态度纠正过来,并酣言己意。该书以大胆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对《诗经》篇旨、章义、句释进行了较开明的解释,与欧阳修《诗本义》一起既冲击了汉学所独尊的《诗序》的权威地位,给以批评,又开创了宋学研讨《诗经》的思辩之风,发展了《诗经》研究的路子。 ☚ 诗本义 诗总闻 ☛ 诗集传 诗集传南宋著名思想家和理学家朱熹撰。在当时汉学与宋学论争中,朱熹废《诗序》而不录,但又杂取汉以来的传、序、笺、疏和三家旧说,而申以己意。全书对《诗经》诸篇分别进行题解、章句训诂,还用反切法标出字音。特征约有四端:一、对汉学《诗经》学批判地继承,既批驳和废弃了《诗序》的佞妄,又继承了汉以来的《诗经》研究成果,尤注重涵咏全篇,且把“诸家解说,都包在肚里”,然后贯以己意,从而建立了自己的体系;二、注重《诗经》的文学性特征,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指出《风》诗“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詠歌、各言其情者也”,对各诗的艺术表现手法也有简单评论,在对具体词语的解释上,亦注意其文学性特征,对于以往视《诗经》为纯经学的研究方法,可说是进了一大步;三、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考证文字、进行训诂,融会前人诸说,结合己意,力求通释诸篇,遇有疑难则注明“不得其解”而阙疑,从不妄言,对《诗经》用韵也进行了研究,对认为不协韵者,用反切标出,并首采“叶音”说,虽不科学,但有开创之功;四、虽然打破汉学的经学体系而说《诗》,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朱熹却以理学家的眼光,以封建卫道士的身份解《诗》,故仍挣不脱经学框架,斥责所谓的“淫诗”,宣扬三纲五常,目的仍是为封建政权服务。 ☚ 诗总闻 诗论 ☛ 诗集传《诗经》研究著作。二十卷。简称《集传》。南宋朱熹撰。朱熹(1130—1200),字元晦,一字仲晦,号晦庵。徽州婺源(今属江西)人。历任南宋高、孝、光、宁宗四朝,曾任秘阁修撰等职。卒谥文。初本《集传》完成于淳熙四年丁酉(1177),今本不知成于何时。据现有材料考知,至少在绍熙五年甲寅(1194),朱熹六十五岁时,还在继续修订此书。初本与今本的最大区别,是初本不反《毛诗序》,今本《诗集传序》即初本之序,无一语驳及《诗序》可证。后来朱熹认为初本《集传》“实熹少时浅陋之说……自知其说有所未安”,遂再三修订,终于写成今天看到的《诗集传》。朱熹废《毛诗序》不用,但也不另立自序,而是将自己对诗旨的分析置于每首诗第一章下的注释中。对于每首诗的每一章,都分别标出赋、比、兴的写作手法。对于需要注音的字,都直接注于其字之下,或注反切,或注四声,或注直音。每首诗末置诗题及章句统计,其下有时有一段附缀,一些难于放在各章注释中的讨论或引证均置于此,但并非每首诗都有附缀。 一般均认为《诗集传》是全面批判《毛诗序》。但此书是朱熹《诗》学的代表作,居于《诗经》宋学的顶峰,仅仅反《诗序》一点并不足以尽之。此书是朱熹贯彻其《诗》学大纲的产物。朱熹将《诗经》作为理学的教材,认为读《诗》应该“章句以纲之,训诂以纪之,讽咏以昌之,涵濡以体之,察之情性隐微之间,审之言行枢机之始,则修身及家、平均天下之道,其亦不待他求而得之于此矣”(《诗集传序》)。他希望读《诗》者通过熟读讽咏、即文求义的文学方法,明白诗中有美丑善恶,从而警戒自己从善弃恶;明白诗中有三纲五常的“天理”,从而抑制自己情胜性动的人欲。他以为这就是孔子以诗为教的垂戒之意,也以此为他的《诗》学大纲。围绕这个大纲,他提出著名的《淫诗》说,以驳斥《诗序》的“刺淫”说。他看出《诗经》中有男女情诗,比汉人“刺淫”的解释,在认识方法上来得高明。但由于《诗》学大纲的需要,他仍将这些诗斥为“淫诗”,贬为反面教材,暴露出封建卫道的面目。同“淫诗”说相配合,朱熹还改造了“思无邪”说。孔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汉人一般认为“思无邪”指《诗经》的作者和诗篇的内容而言,都是纯正的。朱熹既倡“淫诗”说,与“思无邪”便发生矛盾,于是他解释道:“盖诗之言美恶不同,或劝或惩,皆有以使人得其情性之正……学者诚能深味其言,而审于念虑之间,必使无所思而不出于正,则日用云为,莫非天理之流行矣。”(《诗集传·》)他将诗篇“思无邪”改造为读者“思无邪”,显然违背了孔子原意,但却能服务于朱熹确立的《诗》学大纲。此外,朱熹反《诗序》而倡“淫诗”说,但他注《二南》诸诗却一遵《序》说,对《摽有梅》、《野有死麇》等情诗也绝不斥为“淫诗”。这个自相抵牾的现象,也只能从其《诗》学大纲的角度来认识,方可理解。孔子说过:“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论语·阳货》)周代举行乡饮酒、乡射及燕礼等仪式时,都要演奏《二南》中的诗歌。圣人既然已对《二南》作了明确肯定,其中自然不能有“淫诗”了,加之朱熹也需要在《国风》中确立正面教材,所以他不惜置自己发现的“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之说于不顾,将《二南》中的情诗仍套上“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灵光圈。可以说,把握住朱熹的《诗》学大纲,是读通《诗集传》的关键。 《诗集传》对注《诗》体例作了一些改革。首先,朱熹将每首诗前的《毛诗序》归并到一起,放在全书之末,这就是后来单独成书的《诗序辨说》。撤去《毛序》后,他并没有像其他反《序》派学者那样将自己的序放在每首诗前,而是将自己对全篇诗旨的分析置于每首诗第一章下面串讲章句的文字中。这样安排体现了他要求读者熟读本文、即文求义,不要先受任何注解(包括他的注)影响的读诗方法,是十分实事求是的。第二,朱熹在每首诗的韵脚上(或他认为是韵脚的地方)增注了叶韵。叶韵是将原来读音不押韵的字改读为另一个音以求押韵,这是不符合上古音实际情况的。不过朱熹增注叶韵的意图“只要音韵相叶,好吟哦讽诵,易见道理,亦无甚要紧”(《朱子语类》卷八十)。可见他认为叶韵只是便于朗朗上口,是否符合古音是无关宏旨的。这同他以声得解、讽咏得义的主张有关,后人评价其叶韵说时当给予注意。此外,朱熹对每首诗每一章下都增标赋、比、兴,这比起《毛传》的单标兴体和只标首章的做法,更好地揭示了这些艺术手法的区别和联系,是《诗经》注疏史上的创新。第三,朱熹突破了《毛诗正义》“疏不破注”体例的冗长繁琐,借鉴《毛传》的方法,直接注经,引文不标明出处,省却许多文字。在章与章、篇与篇、《诗》与他书之间,凡关系密切而意思可省处均予省略,并注明互见体例,既能够简练扼要,又显得眉目清楚,较《毛传》更前进一步。不过,他的注释有时过分简略,致使语意不明;不标出处的做法,有时也容易引起歧疑。 总之,《诗集传》以朱熹的《诗》学大纲统摄一切,诸如“淫诗”说、“思无邪”说、《风》、《雅》正变说、《二南》说、乃至体例的改革等,无不羽翼大纲而行。它完全改变了汉人以《诗》为美刺、为谏书的传统,将理学的涵咏道德、修身齐家为读《诗》终极目的,这在当时有其现实意义。但自从元代将《诗集传》奉为科举标准后,其地位越来越高,最初的求实精神却越趋消亡。宋学末流的空疏浮浅,使《集传》变成一块科举敲门砖,有违于朱熹的初衷。 有宋刊本。通行易见的是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据影印宋刊本排印出版的圈点本。 诗集传 《诗经》研究著作。二十卷,后并为八卷。南宋朱熹注。淳熙四年(1177年)成书(注者事迹参见“《周易本义》”条)。 本书八卷,其中《国风》三卷,《雅》四卷,《大雅》、《小雅》各二卷,周、鲁、商三《颂》为一卷。末附《诗序辨》一卷。 本书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注音。有注同音字,注反切音及注叶音三种方式。注叶音又有叶同音与叶反切音两种情况。二、标注赋、比、兴三体,并对此三种表现手法加以简单评论。三、解释字义、训诂章句及诗旨。这是本书主体,杂采《毛传》和《郑笺》,间用三家诗义,以己意为取舍,对理解诗义,多所发明。本书特点首先在于对《毛诗序》即《大序》和各诗《小序》的摒弃不录,对《诗经》各篇背景、主题等的了解上,不再受《诗序》约束和影响,而是另外得出自己的结论。其次,在字句解释上,虽较多沿用毛、郑,也有不少较为恰切的新说,简明易懂,至今仍是研究《诗经》的入门之书。其缺陷在于,阐释诗旨仍然多以伦理教化为说,往往陷于迂腐穿凿,例如把许多优秀爱情诗说成是“男女淫泆”之说,就充分表现出理学家的主观臆断与偏执。但本书作为与“汉学”对立的“宋学”代表,在后世影响极大。宋以后学《诗经》者,大多以本书为宗。 本书版本极多,朱熹《朱文公政训》等已著录,《宋史·艺文志》作二十卷,拜经楼藏有二十卷残存八卷本,明司礼监本,明吴勉学刊本。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湖北官书处刊本,通行八卷本,北京图书馆藏有宋刻明印本。中华书局一九八五年据文学古籍刊行社影印宋刊本经校正排印出版,附校记。《四部备要》本为二十卷,《四库全书》本八卷。本书是《四书五经》之一种。 《诗集传》 《诗经》研究著作。宋朱熹撰。八卷。成书于宋孝宗淳熙四年(1178)。朱熹解说《诗经》,起初全宗《诗序》,后改从郑樵之说。其字句训诂,大都采用《毛传》、《郑笺》的说法。每篇述其主旨,每章言其大意,解说简明扼要。他说:《国风》“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是“民俗歌谣之诗”;《雅》、《颂》为“朝廷郊庙乐歌之辞。”“赋比兴”为《诗经》写作手法,说“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这些精辟见解至今仍为研究者所称引。《诗集传》因袭《毛序》之处也不少。他还常用“天理人欲”之说解说一些爱情诗,把男女相恋之辞说成“刺淫”之辞,曲解了诗旨。朱熹以后,解释《诗经》者多以《诗集传》为宗,元明以后科举考试,以《诗集传》为标准,可见其对后世影响之深。 《诗集传》训诂书。20卷。后并为8卷。南宋朱熹著。其书杂采《毛传》、《郑笺》,间用三家诗义,而以己意为取舍标准,意在探求《诗经》本义,所说与《诗序》颇多不同,开辟了研究《诗经》的新途径。注释着力剖析义理,兼顾训诂。文字力避繁冗,简洁精要。书后附《诗序辨》1卷。此书影响很大,宋代以后成为学习和研究《诗经》的经典读物。但有些观点流于主观臆断,表现了一些封建道学观点。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排印本。 诗集传诗文注。❶宋朱熹(1130—1200)撰。八卷(原二十卷)。熹字元晦,一字仲晦,号晦庵,别称紫阳,徽州婺源(今属江西)人。乔寓建阳(今属福建)。绍兴进士,历事高孝光宁四朝,任秘阁修撰等职,终官宝文阁待制。庆元中致仕旋卒。曾自称云谷老人,亦曰晦翁。自号沧州病叟,又号遯翁。穷究程氏(颢、颐)之学,后世通称程朱理学。著述甚丰。此书在《诗经》注释、研究中颇享盛名。主要因其释义简洁,切于原意,明白易晓,尝多新解。朱熹解诗,初从《诗序》,后取郑樵之说,旋而摆脱《诗序》约束,从《诗经》本身探索诗旨,故能切中要害。如释《邶风·谷风》为“妇人为夫所弃,故作此诗,以叙其悲怨之情。”其于文字音义,杂采毛诗、郑笺,间用齐、鲁、韩三家,而不拘于前人训诂旧说,能广涉社会现象,独出心裁。如谓《国风》为“民俗歌谣之诗”,“赋、比、兴”是写作手法,释义恰确,通畅易晓,至今广为《诗经》研究者及文学界所引用。然亦有受《诗序》旧说及其理学观念影响之处。 如谓男女相悦之诗为“刺淫”或“淫奔”之类。此种历史局限势所难免。朱熹以后,解诗者多以《诗集传》为宗,科举亦以朱解为准,故此书对后世影响颇深。有宋刻本及元刻本藏北京图书馆。明清刻本较多。有《四库全书》本。《四部丛刊三编》有影印宋刊本《诗集传》二十卷,可见原书面貌。通行本有一九五八年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排印本。 诗集传 诗集传《诗经》研究著作。二十卷。简称《集传》。南宋朱熹撰。朱熹(1130—1200),字元晦,一字仲晦,号晦庵。徽州婺源(今属江西)人。历任南宋高、孝、光、宁宗四朝,曾任秘阁修撰等职。卒谥文。初本《集传》完成于淳熙四年丁酉(1177),今本不知成于何时。据现有材料考知,至少在绍熙五年甲寅(1194),朱熹六十五岁时,还在继续修订此书。初本与今本的最大区别,是初本不反《毛诗序》,今本《诗集传序》即初本之序,无一语驳及《诗序》可证。后来朱熹认为初本《集传》“实熹少时浅陋之说……自知其说有所未安”,遂再三修订,终于写成今天看到的《诗集传》。朱熹废《毛诗序》不用,但也不另立自序,而是将自己对诗旨的分析置于每首诗第一章下的注释中。对于每首诗的每一章,都分别标出赋、比、兴的写作手法。对于需要注音的字,都直接注于其字之下,或注反切,或注四声,或注直音。每首诗末置诗题及章句统计,其下有时有一段附缀,一些难于放在各章注释中的讨论或引证均置于此,但并非每首诗都有附缀。 ☚ 楚辞补注 楚辞集注 ☛ 诗集传❶ 二十卷。苏辙(1039—1112)撰。苏辙字子由,号颍滨遗老。眉州眉山 (今属四川)人。北宋散文家。十九岁与兄苏轼同登进士。熙宁三年(1070)致书王安石,激烈批评新法。后历任御史中丞,尚书侍郎等职,执掌朝政。晚年在颍水定居,过田园隐居生活。苏辙的思想有着其父苏洵、其兄苏轼的深刻影响,崇尚儒学,倾慕孟子而又遍观百家,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为文风格汪洋淡泊,透露出秀杰深醇之气。《六国论》、《三国论》为他史论的代表作。在写作理论上,继承曹丕文气说,主张养气不仅在于内心的修养,更在于有广阔的生活阅历。苏辙著述较多,除《诗集传》外,有《栾城集》(包括《后集》、《三集》共八十四卷)、《栾城应诏集》、《春秋集解》、《孟子解》、《论语拾遗》、《古史》、《龙川略志》、《道德经解》等并传于世。《诗集传》,又称《苏氏诗集传》、《颍滨先生诗集传》,为宋代首开疑序之风的代表作之一。苏氏在《诗集传·自序》中认为 《小序》“反复繁重,类非一人之词。凡此皆毛氏之学而卫宏之所集录也。”由此提出《小序》的首句为子夏所作,其下为毛氏门人所作,并由东汉时人卫宏所集录的说法。后世广泛流传的《诗序》非一人所作之说,实从其说而来。唐人成伯瑜《毛诗指说》已有《小序》首句为子夏所作之说,苏氏可能有所继承,但苏辙之说从整体上不同于成伯瑜,而且有更充分的理论根据。因此,《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苏辙之说“不为无见”,“不为无征”。苏辙之说对后代说《诗》很有影响,南宋程大昌 《诗论》、李樗、黄櫄 《毛诗集解》均有承袭。《诗集传》的体例也有独到之处,只录并只解说《小序》首句,删汰以下余文。一诗一解,先释语词,再解章意与诗旨。不录他说,只断己意。全书简洁明净,便于阅读与研讨。书中许多见解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如认为十五国风的排列是以“亡之先后”为顺序,可谓独创。在词章和章法的诠释上也有精到之处,一些有关诗作历史背景的考订也见功力。但从总体上看,仍囿于《诗序》的说诗体系,仍是王者之化、后妃之德。甚至把许多爱情诗说成是讽刺诗。书中还不时透露出对妇女的轻视,书中个别诠解不仅穿凿附会,甚至是荒谬的。该书在南宋有较大影响,《吕氏家塾读诗记》、《诗补传》、《诗缉》等著作多次采录其说。由于到明代才出现较少的刊本,从而影响其对后代的流传。版本有 《颍滨先生诗集传》 十九卷,明刊两苏经解本。《诗集传》二十卷,明焦氏刊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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