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厅“专家”
亦称“特种经纪人”或“专业经纪人”。在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特殊身份的,专门经营一种或几种固定种类的证券交易的证券商,有时也称为“专业股票商”。他们是证券交易所内的重要人物,一般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❶专门从事某行业或某几种股票的证券交易。其买卖证券的范围有特定的限制,在交易厅中他们有固定的交易台,在该交易台上从事证券买卖。
❷他们是经纪人的经纪人。交易厅“专家”是固定在某交易台进行交易的。当其他佣金经纪人接到客户某种股票的限价委托或停价一限价委托等特别条件委托时,不可能长时间地盯住该股票价格的变化情况,等待交易时机,因此佣金经纪人就可以将该委托再委托给交易厅“专家”,让其按客户的要求代为买卖,佣金经纪人向交易厅“专家”支付一笔佣金。
❸兼营零股买卖业务。一般经纪人在证券交易所内只按规定的交易单位(如100股)进行整数交易,不足一个交易单位的零股买卖要交由零股经纪人办理。而交易厅“专家”则不同,他们除了可以经营自己专业范围之内的整数股票买卖业务以外,还可兼营不足一个交易单位的证券零售业务。
❹具有经纪人和证券商的双重身份。如果有顾客委托交易厅“专家”买或卖某种股票,而别的经纪商刚好要卖或买这种股票,这时,该交易厅“专家”就作为经纪人与别的经纪人讨价还价,代顾客做成交易,向顾客收取一定的佣金。如果经纪人找交易厅“专家”买或卖某种股票,而此时交易厅“专家”找不到别的卖主或买主,他自己就可以充当卖主或买主与经纪人达成交易。这时,他就是以证券自营商的身份出现,不能收取佣金。在世界上一些大的证券交易所,交易厅“专家”和证券经纪人之间成交的证券数额是很大的,如在纽约股票交易所,大约有30~40%的股票交易是在证券经纪人和交易厅“专家”之间成交的。
在美国和英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还要求交易厅“专家”担负稳定股票市场、防止股价暴涨暴跌的责任。当某种股票大量出售,供过于求,有可能引起该种股票价格猛烈下跌时,交易厅“专家”就有责任买进该股票,以缩小供求差距,保持股价的平稳。反之,当出现对某种股票的抢购风潮,在市场上供不应求时,交易厅“专家”就负有出售该种股票,以缓和市场供求矛盾的责任。在美国股票交易史上,交易厅“专家”就曾在稳定股市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如1955年9月26日交易所开市后,卖股票的指令远远超过买股票的指令,原因是上周末传出艾森豪威尔心脏病发作的消息。由于供求相差悬殊,面临股票价格暴跌的危险。交易厅“专家”用比前一个营业日稍低的价格大量购进股票,占当天股票购买额的1/4左右。他们冒了很大风险,但稳定了市场。后来艾森豪威尔恢复了健康,股票价格没有下跌,交易厅“专家”也未受损失。交易厅“专家”的这种作用亦被称做“制造市场作用”,这时,交易厅“专家”亦被称“市场制造者”。
由于交易厅“专家”具有十分特殊的地位和作用,为了防止他们利用其巨大的财势和特殊的地位操纵股票价格牟取暴利,国家一般都通过制订专门的法规对他们进行管理。如交易厅“专家”都须具有雄厚的资本和相当数量的股票;必须按规定向交易所交纳“营业保证金”;每年营业终了,必须将其财务报表经公证会计师签证后,向主管单位申报;必须分别记录委托买卖股票业务、自营买卖股票业务和受托保管证券业务,在财务记录中对各种不同业务的记录不得混淆;监管单位有权对其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不法问题有权取消其经营证券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