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诗经·麟之趾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诗经·麟之趾麟之趾, 麟的蹄趾, 振振公子, 振兴你的子嗣, 于嗟麟兮! 哎嗨麟哟! 麟之定,① 麟的额顶, 振振公姓, 振兴你的同姓, 于嗟麟兮! 哎嗨麟哟! 麟之角, 麟的头角, 振振公族, 振兴你的同族, 于嗟麟兮! 哎嗨麟哟! 【注】 这篇诗的主旨很模糊,《毛诗序》说: “《麟之趾》,《关雎》之应也。《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韩诗说: “《麟趾》美公族之盛也。” 《诗经原始》说: “《麟之趾》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这些似是而非的解说,并不能令人满意,因为麟和“无犯非礼”、“公族龙种”之类并没有必然联系。而且此诗咏的重心在麟而不在公族。高亨以为这是孔子作的《获麟歌》,惜证据不足。闻一多以为此与婚礼纳徵有关,此说是比较可取的。 可以说这是一篇婚礼用歌。不过它不是用于一般平民,而是用于大贵族的,即诗中所说的“公”。这里反复咏唱的麟,据说是一种“麕身,牛尾,马足,黄色,圆蹄,一角,角端有肉”的怪兽。而且它“音中钟吕,行中规矩,游必择地,详而后处,不履生虫,不践生草,不群居,不侣行,不入陷阱,不罹罗网,王者至仁则出” (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显然这与龙一样,是一种幻想的灵物。因为传说它与鹿同类,所以人们就把温顺的大鹿也称作麟了,故《说文》说: “麟,大牝鹿也。”这就如俗称好马为龙一样,是一种美称。诗中所咏的麟,应当就是大鹿。 在上古渔猎时代,男子向女子求爱,往往要献上自己猎获的兽物。只要对方接受了,便意味着爱情成功。因为鹿是兽中之大者,更能表示自己的盛意,因此献鹿求婚便成了一种习俗,象《野有死麕》篇中所写的发生在郊野的爱情故事,便是一例。后来此俗逐渐演变成了一种纯粹的礼仪,于是就用鹿皮替代了,故《说文》说: “吉礼以鹿皮为贽”。因为受此礼就表示定了婚,所以就将此叫作“纳徵”,徵就是成的意思。 这篇诗歌须放到实景中咏唱、体会,方有意思。男家将大鹿献给了女家,于是纳礼者在乐队的伴助下唱出了这首歌。由 “麟之趾”,而“麟之定”、“麟之角”,由下而上,细细咏歌,把纳礼者的深情丝丝绎出。再由“公子”而“公姓”,而“公族”,自近而远,自狭而广,既表示了对亲家的良好祝愿,同时也使盛隆的气氛渐次张开。章末“于嗟麟兮”一句,反复咏叹,增添了诗篇严肃庄重的气氛,也使情感辗转加深。范王孙《诗志》引《论诗》云: “趾、定、角,总只是一个麟; 子、姓、族,总只是一个公。三咏 ‘于嗟麟兮’ ,却都是 ‘吁嗟公兮’。”梁中孚《诗经精义集抄》云: “各章结句接得最简最真,却用 ‘于嗟’二字,多少回翔!”在这“回翔”中,我们仿佛看到了那种朴野的原始仪式,听到了在细疏的原始音乐中响起的粗犷而平缓的歌声。 《诗经》·《麟之趾》麟之趾,麟的脚趾呵, 振振公子。仁厚的公子呵。 于嗟麟兮!哎哟麟呵! 麟之定,麟的额头呵, 振振公姓。仁厚的公姓呵。 于嗟麟兮!哎哟麟呵! 麟之角,麟的尖角呵, 振振公族。仁厚的公族呵。 于嗟麟兮!哎哟麟呵! 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麋,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 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囿,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本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 你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你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 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复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为什么就不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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