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诗经·击鼓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诗经·击鼓
(程俊英译) 【注】 一个卫国的士兵,远戍陈、宋,久役不得归,怀念妻子家室,心中充满忧郁伤感之情,失望之中写下了这首诗。 诗凡五章,前三章写入伍从军、远戍思归和征戍劳苦,四章回忆与妻子告别时的誓约,末章以哀叹失望作结。 诗以“击鼓其镗”开篇,一下子把读者带入了金鼓齐鸣的战争环境。“踊跃用兵”是对 “击鼓”的响应: 在战鼓的激励和指挥下,士兵们踊跃奋进操练刀枪。这是从正面写攻战练兵。接着作者变换角度写士卒从事的劳役——构筑工事,加固城池——这是从侧面写战事。末句“我独南行”,一个“独”字点出了南行征伐有锋镝死亡之忧,其危苦远甚于一切劳役。第二章,先写跟随统帅孙氏子仲平定了陈宋两国的纠纷,继写留驻南方,久戍不归引起的内心愁苦。关于 《击鼓》一诗的时代背景,古来说法不一。《诗序》与郑玄都认为,这是写的鲁隐公四年卫君州吁联合宋国、陈国等讨伐郑国的事。姚际恒反对此说,以为 “此乃卫穆公背清丘之盟救陈,为宋所伐,平陈、宋之难,数兴军旅,其下怨之而作此诗。” (《诗经通论》)方玉润的《诗经原始》则主张不必“沾沾据一时一事以实之”,他认为细玩诗意,“此戍卒思归不得诗也。”方氏的观点是正确的,卫国多战乱,兵士苦于征战戍役,用诗歌来表示对战争的不满和渴求解甲归乡的欲望,本是十分正常的事,如果必要坐实《击鼓》为某次战争所作,反而削弱了这首诗的典型意义。 三章,历来的说解都以为写“失伍离散”,“士卒懈驰”。这只是看到字面上的意义。其实诗人在这一节中所要表现的是征戍之苦——南行的士兵们四处转战,没有固定的居处,在激烈的战斗中,他们的战马也丢失了,不知去向,最后好不容易在丛林深处找到了它。诗人匠心独运,不从正面实写战斗之残酷,行军之劳顿,而是以三个问句,巧妙地把这一切暗示了,举重若轻,可谓神来之笔。 第四章突然出现了时空的转换,诗人把画面延伸到出征前与妻子诀别的场景:他们紧紧地握着手,相互起誓,“死生契阔”,“与子偕老”。这是全诗的高潮,读来催人泪下,不由你不为这位久戍不归的战士思家心切的悲苦之状,产生深深的同情。然而更令人惨不忍睹的还有最后一章:诗人的回忆突然中断了,画面又拉回到远戍的现实中来——相隔遥远,我们无法相见! 别离太久,我们又怎能实现誓言!这一章四句共二层意思,恰恰是对上一章两个誓约的否定。当然这决不是诗人主观上不愿践约,而是残酷的现实使他对誓言失去了信心。这里,诗人对前途的失望,对命运的怅惘,表现得淋漓尽致。当然,战争给人们带来的深重苦难也就不言而喻了。 赋,是《诗经》中用得最多的一种表现手法。《击鼓》全诗用赋,但却并不显得呆板、平直,由于作者注意了行文的变化,不断变换叙写的视点,使全诗在平铺直叙中现出了曲折和起伏。另外,这首诗的语言质朴凝炼,不事雕饰,也为全诗增色不少。 《诗经》·《击鼓》击鼓其镗,敲鼓声音响镗镗, 踊跃用兵。鼓舞士兵上战场。 土国城漕,人留国内筑漕城, 我独南行。唯独我却奔南方。 从孙子仲,跟从将军孙子仲, 平陈与宋。要去调停陈和宋。 不我以归,长期不许我回家, 忧心有忡。使人愁苦心忡忡。 爰居爰处,安营扎寨有了家, 爰丧其马。系马不牢走失马。 于以求之,叫我何处去寻找? 于林之下。原来马在树林下。 “死生契阔”,“无论聚散与死活”, 与子成说。我曾发誓对你说。 执子之手,拉着你手紧紧握, “与子偕老”。“白头到老与你过”。 于嗟阔兮,叹息与你久离别, 不我活兮。再难与你来会面。 于嗟洵兮,叹息相隔太遥远, 不我信兮。不能实现那誓约。 《毛诗序》云:“《击鼓》,怨州吁也。卫州吁用兵暴乱,使公孙文仲将而平陈与宋。国人怨其勇而无礼也。”郑笺以《左传·隐公四年》州吁伐郑之事实之。姚际恒《诗经通论》以为“与经不合者六”,此实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师伐陈,卫人救陈”之事,在卫穆公时。今以为姚说较《毛序》为合理,姑从姚氏。 第一章总言卫人救陈,平陈宋之难,叙卫人之怨。结云“我独南行”者,诗本以抒写个人愤懑为主,这是全诗的线索。诗的第三句言“土国城漕”者,《鄘风·定之方中》毛诗序云:“卫为狄所灭,东徙渡河,野居漕邑,齐桓公攘夷狄而封之。文公徙居楚丘,始建城市而营宫室。”文公营楚丘,这就是诗所谓“土国”,到了穆公,又为漕邑筑城,故诗又曰“城漕”。“土国城漕”虽然也是劳役,犹在国境以内,现在南行救陈,其艰苦就更甚了。 第二章“从孙子仲,平陈与宋”,承“我独南行”为说。假使南行不久即返,犹之可也。诗之末两句云“不我以归,忧心有忡”,叙事更向前推进,如芭蕉剥心,使人酸鼻。 第三章写安家失马,似乎是题外插曲,其实文心最细。《庄子》说:“犹系马而驰也。”好马是不受羁束、爱驰骋的;征人是不愿久役、想归家的。这个细节,真写得映带入情。毛传解释一二句为:“有不还者,有亡其马者。”把“爰”解释为“或”,作为代词,则两句通叙营中他人。其实全诗皆抒诗人一己之情,所以四、五两章文情哀苦,更为动人。 第四章“死生契阔”,毛传以“契阔”为“勤苦”是错误的。黄生《义府》以为“契,合也;阔,离也;与死生对言”是正确的。至于如何解释全章诗义,四句为了把叶韵变成AABB式,次序有颠倒,前人却未尝言及。今按本章的原意,次序应该是: 执子之手,与子成说:“死生契阔,与子偕老。” 这样诗的韵脚,就成为ABBA式了。本来“死生契阔,与子偕老”,是“成说”的内容,是分手时的信誓。诗为了以“阔”与“说”叶韵,“手”与“老”叶韵,韵脚更为紧凑,诗情更为激烈,所以作者把语句改为现在的次序。 第五章“于嗟阔兮”的“阔”,就是上章“契阔”的“阔”。“不我活兮”的“活”,应该是上章“契阔”的“契”。所以“活”是“佸”的假借,“佸,会也。”“于嗟洵兮”的“洵”,应该是“远”的假借,所以指的是“契阔”的“阔”。“不我信兮”的“信”,应该是“信誓旦旦”的“信誓”,承上章“成说”而言的。两章互相紧扣,一丝不漏。 诗凡五章,前三章征人自叙出征情景,承接绵密,已经如怨如慕,如泣如诉。后两章转到夫妻别时信誓,谁料到归期难望,信誓无凭,上下紧扣,词情激烈,更是哭声干霄了。写士卒长期征战之悲,无以复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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