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诉的分离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诉的分离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把原告提出的几个诉讼请求分别立案审理,或者在诉讼进行中,把几项诉讼请求从诉的合并中分离出来,分别立案审理?? 在于避免诉讼程序复杂化,给审判工作造成困难,影响对案件的及时处理。诉的分离一般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形:(1)同一原告对同一被告提出的几个诉讼请求之间,既没有法律上的联系,也没有事实上的联系,或者虽有一定联系,但合并审理达不到简化诉讼程序、节省人力物力的目的。(2)同一原告对同一被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其诉讼标的既不是共同的,也不是同一种类的,或者虽然属于同一种类,但人民法院认为不便于合并审理的。(3)被告提出的反诉请求不符合反诉条件,或者虽然符合反诉条件,但合并审理会使案情复杂,给审判活动造成困难的。(4)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但合并审理会使案情复杂,给审判活动造成困难的。诉的分离,通常在审查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时决定。但在诉讼过程中,也可将已经合并审理的诉讼请求分案处理。 诉的分离“诉的合并”的对称。法院受理案件后,将几个合并提出或合并审理的彼此有联系的诉讼分离开,单独审理。目的在于保证案件的审理质量,防止案件的复杂化,便于进行诉讼。审判实践中,诉的分离有下列情况: (1) 凡是同一原告或多个原告,向多个被告或同一被告,提起的彼此之间在法律和事实上没有必然内在联系的诉讼,应当分别审理;(2)原告向被告提出多个诉讼请求,这些诉讼请求之间虽有联系,但合并审理不便诉讼的,应当分别审理; (3) 人民法院根据审理需要,将已合并的诉讼,分别审理。诉的分离与合并都是根据案件的客观情况分析决定的,合并与分离可以相互转化,交替使用。 诉的分离 诉的分离在民事诉讼中把原告提出的一个诉或者几个诉,从合并的诉中分出来,单独进行审理的制度。诉的分离有如下几种情况:(1)合并请求不具备合并的法定条件。(2)请求虽然具备合并的条件,但不适合合并审理。(3)法院根据需要,认为应该分开审理少案件诉的分离前,当事人所为的诉讼行为对分离后的审理发生法律效力。 ☚ 诉讼管辖 诉的合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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