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提线木偶
出土于莱西县院里乡岱墅村西汉墓。身高193厘米,头颅用整段木块雕成,面部以明快的刀法雕出耳、目、口、鼻。沿发际处凿以深2厘米、宽0.5厘米的浅槽,槽内嵌木条,当时可能嵌有头发。躯干、四肢,根据骨骼长短、粗细、关节式样,分别雕制。整体用13块木条组成(已腐朽的细部未计在内)。在每个部位的卯榫衔接处,记有“±”“
”“
”等红色拼合符号。腹部和腿部还钻有多个小孔。出土时木制骨架已散乱,经拼合,除腹部一些细小木骨架腐朽无法拼合外,余皆复原。全身机关灵活,可坐、可立、可跪。这具木偶人的出土,在我国的考古发掘中是第一次。《礼记·檀弓下》:“孔子谓为俑者不仁。”郑注:“俑,偶人也,有面部机发,有似于生人。”又孔疏引《皇氏》云:“机械发动踊跃,故谓之俑也。”这具木偶人,可能是墓主人的侍卫,亦即古之傀儡,可为傀儡戏的起源添一佐证。现藏莱西县文物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