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裴政断辞见帐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裴政断辞见帐案 裴政断辞见帐案隋文帝在开皇初,命皇太子杨勇参与决断军国重事,并决尚书省奏死罪以下狱案。裴政在开皇三年(公元583年)修定律令后,位进散骑常侍,又转为太子左庶子。对太子多所匡正,“东宫凡有大事,皆以委之”。而太子右庶子刘荣,其性情非常专横固执。当时正值东宫武职官员交番,通事舍人赵元恺正造“辞见帐”(交换班次的公文),尚未来得及完成,太子来旨,再三催促。刘荣便对赵元恺说,只须你去口奏,不用再造帐了。到了面奏之时,太子问道:“名帐安在?”赵元恺回答:“禀承刘荣,不听造帐”。太子当即以此质问刘荣,刘荣不肯承担责任,只说,从没说过此话。于是太子将此案交付裴政审理推问。案尚未结,还没来得及奏报,就有依附刘荣的人先向太子说:“(裴)政欲陷荣,推事不实”。太子召见裴政责备他。裴政奏道:“凡推事有两,一察情,一据证。审其曲直,以定是非”。他又进而分析案情:从察情来说,刘荣位高任重,即使承认赵元恺所说是实话,也不过是“纤介之愆”。按理来说,并不须隐讳什么。又察赵元恺,受制于刘荣,哪里敢用无中生有的言词妄加于自己的顶头上司。“二人之情,理正相似”。而从据证来说,赵元恺引左卫率崔蒨等人为证。崔蒨等人的供状也全与赵元恺所说符合。“察情既敌,须以证定”。因此,裴政断定,刘荣对赵元恺讲不必造辞见帐的话,“事必非虚”。太子虽然没有因此加罪于刘荣,但称赞裴政断案公直平正。 ☚ 杨素妄言案 司马幼之罪文表华艳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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