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组织
公路养护工作的管理与实施机构。 中国实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公路管理局、地区(省辖市、自治州)设公路总段(分局)、县(旗、市、自治县)设公路段的三级管理系统,负责对国道、省道和重要县道的公路养护管理,并对地方交通部门养护一般县道、乡道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公路段是独立核算的公路养护基层单位,一般管养里程为100~200km。段下设若干养路道班及其他班组以进行日常养护维修工作。对于收费的高等级公路,如采用股份公司制的模式,公司直接负有筹资贷款、建设施工、收费还贷、经营管理的责任,养护作业可采用直接作业或招标发包管理,以招标发包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