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奖售encouragement of sellingtea to the state with award商业部门收购茶叶时向售茶单位或个人供应一定数量农民需要的紧俏商品的鼓励办法。这是在商品供应不足、存在两个市场和两种价格的情况下, 国家用实物形式补偿农民经济利益、鼓励农民增加生产的一项有效措施。1962年规定: 级内茶每50千克奖售粮食12.5千克、化肥62.5千克, 级外茶和边销茶每50千克奖售粮食5千克。1966年规定:级内茶每50千克奖售粮食25千克、化肥41千克、棉布10米, 级外茶每50千克奖售粮食10千克、化肥12.5千克、棉布5米。1973年规定: 级内茶每50千克奖售粮食25千克、化肥40千克,级外茶和边销茶每50千克奖售粮食10千克、化肥12.5千克。采取这种奖售办法, 对促进茶叶生产、完成国家收购任务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从长远看, 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市场物资供应的改善, 奖售办法也会相应改变。1985年起, 国家不再采取茶叶奖售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