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建筑业职工构成统计对建筑业职工状况进行静态描述。苏联建筑业统计根据不同的经济任务,对建筑单位的职工构成从不同的方面进行统计研究。其中最重要的是按职工工作的工段和按职工所执行的生产职能以及按工人的熟练程度对职工构成进行统计分析。 按生产工段的不同,建筑单位全部工作人员可分为三类:(1)在基本生产中就业的职工。即直接或间接在建筑生产中就业的全部职工。包括从事建筑安装工作的工人、建筑单位机关工作人员、从事建筑机械管理和服务的职工等。(2)在辅助生产中就业的职工。指在组织上独立、但没有独立的资产负债表并生产工业性产品的辅助性生产单位(采石场、灰浆厂等)的职工。(3)在服务事业中就业的职工。指各种生产性服务业(运输办公室、配套处、设计预算组等)的职工和非生产性服务业(公用事业、门诊部、俱乐部等)的职工。 按所执行的生产职能的不同,建筑单位的全体人员可分为五类:(1)从事制造产品的工人;(2)从事工艺过程的准备和监督、领导生产和完成其他需要专门技术经济知识的职能的工程技术人员; (3)担负公文处理、核算和供应等职能的服务人员;(4)从事清扫、室内供暖等工作的低级服务人员;(5)从事建筑工地警卫和防火的保卫人员。 在上述各类人员中,建筑业统计特别注重对工人人数及构成的统计分析,因为他们人数最多,在建筑业中起的作用最大。据统计,苏联1983年在建筑业中的工人人数占建筑业总人数的78.3%。关于各种人员构成的原始资料,一般可从统计机关定期进行(苏联规定每5年进行2次)的一次性调查结果中得到。 按工人的职业和熟练程度对工人的构成进行统计分析对于制定建筑单位的计划,研究建筑单位的工作条件具有重要意义。工人熟练程度的一般水平可根据工资等级按下面的公式进行计算:  式中:——表明一般熟练程度的平均工资等级; R——工资等级; n——该等级的工人人数。 将工人的熟练程度与他们所担负的工作进行比较,可以负的工作,必须用工人总人数进行加权平均计算。例如,某单位工人按熟练程度和按工作等级分配如下表:
根据表中数据,
计算结果表明,该单位工人平均熟练程度高于他们所担负工作的平均复杂程度。从表中的数据还可以看出,担负工作的复杂程度高于工人熟练程度的工人所占的比重为: 担负工作的复杂程度低于工人熟练程度的工人所占比重为: 二者相符的人数所占比重为: 工人熟练程度和所担负工作复杂程度的总适应程度可由等级相关系数表示,上例中这一系数按斯皮尔明公式计算: 式中:d——工人熟练程度与其担负工作复杂程度之差; n——标志的对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