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制宪议会
1986年4月1日—12日苏丹举行大选,4月26日通过大选成立制宪议会并选出议长。5月6日苏丹制宪议会召开首次会议,选出最高委员会主席,宣布组成新内阁,由乌玛党和民主联合党联合执政。根据“临时宪法”规定,制宪议会每届任期4年,产生永久宪法后将改为国民议会。制宪议会有议员264人,其中乌玛党99席,民主联合党63席,全国伊斯兰阵线51席,苏丹民族党8席,苏丹共产党3席,南方政党和无党派人士21席。制宪议会首届议长穆罕默德·易卡拉欣·哈利勒。制宪议会的主要职权是: 制定并通过永久宪法草案,在其第一次会议上选举最高委员会主席和委员,作为集体的国家元首; 通过国家财政预算; 决定国家各项政策; 从制宪议会议员中选举总理;监督政府。1989年6月30日苏丹武装部队发动军事政变,推翻了以总理迈赫迪为首的文官政府并夺取了政权,成立“救国革命指挥委员会”,全面行使国家最高权力。救国革命指挥委员会由政府军南部前线空降兵指挥官奥玛尔·哈桑·艾哈默德·巴希尔担任主席。救国革命指挥委员会下令废除宪法,解散政府,解散议会和所有政党、工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