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奖国家对阐明自然的现象、特性或规律方面的科学研究成果而设立的奖励。凡集体或个人获得的上述成果,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中有重大意义的,都可授予自然科学奖。自然科学奖的奖励等级分为4等。其中一等奖的荣誉奖为荣誉证书和一等奖章,奖金2万元;二等奖的荣誉奖为荣誉证书和二等奖章,奖金为1万元;三等奖的荣誉奖为荣誉证书和三等奖章,奖金为0.5万元;四等奖的荣誉奖为荣誉证书和四等奖章,奖金为0.2万元。某些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科学研究成果,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报国务院批准,可授予特等奖。自然科学奖的请奖项目则由各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全国性学术团体和副研究员或相当于副研究员以上水平的科技工作者10人以上联名推荐,国务院有关归口部门组织初审。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统一领导自然科学奖励工作,并设立自然科学奖励委员会,负责评定奖励项目和奖励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