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限制出口voluntary restraint of export又称自动出口限额。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家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在某一时期内,某些商品对该国的出口限制数额,在规定的配额内自行控制出口的措施。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一种非关税壁垒。限制出口商品数额,或者由出口国自行规定,或者由出口国与进口国通过谈判,协商签订自动限制协定来确定。 自动限制出口 自动限制出口Voluntary Restriction of Export亦称“自动出口配额”。商品出口国将本国出口的部分商品或全部商品在一定时期内限制在一定数量内,或限制增长率。自动限制出口一般是商品进口国为了维护本国市场不受外来商品的冲击而同商品出口国签订的协议,通常是不平等的。如1957年日本棉织品输美激增,美国以国内棉纺织品受到损害为理由,要求日本限制对美出口。否则,将实行进口限制。经过谈判,日本被迫接受。截止到1962年,日本自动限制对美出口项目已达七十种之多。1969年美国与日本又达成日本钢铁输美自动限制协议,规定日本输美钢铁每年增长不得超过2.5 %,1972年期满,又延长了三年。1972年日本毛纺织品和人造纤维输美也实行自动限制。 ☚ 商品倾销 自动出口配额 ☛ 自动限制出口voluntary restriction of expor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