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平均工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表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计算公式为: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1978、1980、1985、1990、1995、2000~2005年中国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615、762、1148、2140、5500、9371、10870、12422、14040、16024、18405元。2005年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贵州、河南、江西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34191(最高)、25271、31940、16630、14344、14282、13688(最低)元。 职工平均工资 职工平均工资指在一定时期内每一个职工所得到劳动报酬的平均水平。计算公式: 
1995年,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4797元,比上年增加693元,增长16.9%。其中,国有单位5082元,增加694元,增长15.8%; 城镇集体单位3532元,增加615元,增长21.1%; 其它经济类型单位6259元,增加497元,增长8.6%。 ☚ 职工工资总额 职工平均实际工资 ☛ 000023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