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美韩共同防御条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美韩共同防御条约国际约章。1953年10月1日美国与南朝鲜在华盛顿正式签订,1954年11月17日起生效。条约规定: “缔约双方将在无论何时,当任何一方认为一方的政治独立或安全受到外来武装进攻的威胁时,进行共同磋商;对缔约任何一方领土的进攻,都将危及它自已的和平与安全,因此将采取行动以对付共同的危险”。南朝鲜给予美国“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大韩民国领土以内及其周围部署美国陆、空、海军部队的权利”。该条约的签订,使美国由此获得在南朝鲜无限期驻军的权利,从而加剧了朝鲜半岛的紧张局势,阻挠了朝鲜的和平统一事业。 美韩共同防御条约 《美韩共同防御条约》Mei-Han Gongtong Fangyu TiaoyueMutual Defense Treaty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he Republic of Korea美国同韩国订立的军事条约。1953年10月1日于华盛顿签订。《条约》共六条,其主要内容是: “无论何时,任何一方认为一方的政治独立或安全受到外来武装进攻的威胁,进行共同磋商”,并将采取“适当方法以制止武装进攻”;“在太平洋地区对缔约任何一方目前各自行政控制下的领土的进攻,或是对以后经缔约一方承认合法地处于另一方行政控制下的领土的进攻”,将“采取行动以对付共同的危险”;韩国给予“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大韩民国领土以内及其周围部署美国陆、海、空军部队的权利”。条约的实质是美国和韩国可以随时在“遭受进攻”的借口下,发动侵略战争;使美国取得在韩国长期驻军,将其变为美国军事基地和殖民地的权利;阻挠朝鲜的和平统一,加剧朝鲜半岛的紧张局势。条约受到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朝鲜人民的强烈反对。 ☚ 日美安全条约 美国国家安全法 ☛ 美韩共同防御条约Mutual Defence Treaty Between the Republic of Korea and the U.S.A.美国和韩国于1953年10月1日在华盛顿签订的军事同盟条约。主要内容是:在缔约双方的任何一方认为其政治独立或安全受到外来的武装进攻威胁时,应进行共同磋商;对缔约国的任何一方遭到的外来进攻,均会危及另一方的“和平与安全”,双方应采取行动,对付共同的危险。韩国给予美国“在双方商定的大韩民国领土以内及其周围部署美国陆、海、空军部队的权利”。美国据此得以在韩国无限期驻军。该条约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意在太平洋地区建立的一系列军事同盟的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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