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美国联邦索赔法院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美国联邦索赔法院United States Claims Court美国专门受理依据联邦宪法、法律、行政部门的法规、与合众国签订的明示或暗示的契约,向合众国提出索赔以及已清偿、未清偿的非侵权行为的赔偿案件的法院。依据联邦法典第28篇有关规定,联邦索赔法院的职权范围包括: 美国联邦索赔法院 美国联邦索赔法院美国联邦法院系统中的一种专门法院。负责受理公民私人或社团因联邦政府违反合同,或因政府官员失职而造成损害以及其他权利要求而向联邦政府提出索赔的案件。由首席法官1人、法官6人组成。首席法官与法官均由参议院提名,总统任命,任职终身。另设审议官15人,有权就地开庭,认定事实,作出建议,由法官3人组成的合议庭审议。联邦索赔法院的判决为终审,一般不能上诉,但可由联邦最高法院依调审令审查。 ☚ 美国联邦关税法院 美国联邦税务法院 ☛ 美国联邦索赔法院美国联邦系统的一种专门法院。受理公民或社团对联邦政府提出的赔偿请求案件。如对征收作价不合理损失请求赔偿、公务人员对不法解雇要求赔偿、承包商对政府违反合同提出诉讼等。由首席法官一人、法官六人组成,均由参议院提名,由总统任命,为终身职。另设审议官十五人,其职权相当于法官,可就地开庭,认定事实,作出建议,由法官三人组成的会议庭加以审议。索赔法院的判决,可由联邦最高法院依调审令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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