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美国联邦关税法院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美国联邦关税法院Customs Court审理关税案件的联邦专门法院。其前身为1890年根据国会法令设立的一个独立的管理局,1928年根据国会法令改称为关税法院。由法官9人组成,分为三组在各港口审案。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任期15年。该法院对根据关税法而产生的民事案件,对进口货物的估价产生的争讼等有专属管辖权,不服其判决可以向联邦关税和专利上诉法院上诉。 美国联邦关税法院 美国联邦关税法院美国联邦法院系统的一种专门法院。负责审理不服美国海关上税或免税决定的案件,并负责处理商品分类、关税、酬金、收费等事宜。由9名法官组成,经参议院提名,总统任命,任职终身。设在纽约,但经常派员去各港口就地审案。根据美国《1980年海关法院》,联邦关税法院已改为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并相应扩大了管辖权。 ☚ 美国联邦地区法院 美国联邦索赔法院 ☛ 美国联邦关税法院美国联邦系统的一种专门法院。法官九人,经参议院提名,总统任命,为终身职。主要受理不服海关上税或免税决定的案件。法院设在纽约,但法官可到美国任何港口审理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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