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咨询委员会
为统计编制机关在指引及协调澳门资料统计体系方面的咨询及辅助机关。统计咨询委员会由担任主席的统计暨普查司司长及下列成员组成: 统计暨普查司的一名代表; 澳门货币暨汇兑监理署的一名代表; 各获授权统计的机关的一名代表; 由总督以批示指定的代表,但数目不应超过7名; 经统计咨询委员会主席建议,并由总督以批示指定的公认在澳门地区享有声誉且为重要社团的代表,但数目不应超过7名。统计咨询委员会的职责为: (1) 审议编制统计资料的主要方针; (2) 对统计编制机关制定的统计计划及程序表发表意见; (3) 跟进澳门资料统计体系的活动,对有关统计活动方面草议的法律或规章发表意见,提出认为有利于改善澳门资料统计体系的措施,并对统计编制机关认为应由统计咨询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发表意见; (4)为避免重复记录、计算及公布统计资料,就采用规则及指示方面作出提议或建议以及加强利用行政行为作统计; (5) 鼓励统计编制机关、公共及私人组织使用统计学术语、通用的定义及概念,并提议使该等术语、定义及概念符合国际标准;(6) 监督对统计保密的遵守; (7) 提议将统计编制机关的权限授予政府其他部门,或提议终止有关授权; (8)核准本身内部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