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练兵处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练兵处 练兵处军事指挥机关名。清代末置。掌训练京师新编军队。后并入陆军部。《清史稿·兵志三》: “庚子乱后,各省皆起练新军,或就防军改编,或用新式招练。至光绪三十年 (公元1904年) 画定军制,京师设练兵处,各省设督练公所,改定新军区为36镇,新军制始画一。”《职官志六》: “光绪三十二年改兵部设 (陆军部),省并练兵处入之。” ☚ 练军 良家子 ☛ 练兵处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清廷设立的陆军参谋机构。下设军政、军令、军学三司,各省设督使公所。也是编练新军的领导机构。 练兵处清政府为推进各省训练新军,特于光绪二十九年十月十六日(1903年12月4日)设练兵处,作为全国练兵的领导机构。置总理、会办、襄办各一人为主管官员,另设提调一员,掌管庶务,经理文牍。此外分设三司十四科:军政司,统辖所属各科,考查官兵,筹备军需等重要例行公事,均归其核饬,下设考功、蒐讨、粮饷、医务、法律、器械六科;军令司统辖各科运筹机宜,筹划防守,下分运筹、向导、测绘、储材四科;军学司统辖各科训练、各军操法、整饬武备学校等事,下分编绎、训练、教育、水师四科。各省设督练公所。 练兵处官署名。清末置,掌统一军制编练全国军队。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五月始以上谕命户部右侍郎铁良会同袁世凯办理京旗练兵事宜,次年十月改设总理练兵事务大臣及会办练兵大臣、襄办练兵大臣。据《清缙绅全书》记载,练兵处设有提调一人;军政、军令、军学三司,各有正使一人,副使一人,及委员十八人。军政司分考工、法律、医务、粮饷、器械五科,军令司分运筹、向导、测绘、储材四科,军学司分训练教育、编译、水师三科。直辖机构有督练公所,设于各省。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十一月,练兵处曾与兵部会衔奏定新军官制。次年九月改革官制,练兵处并入陆军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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