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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约法会议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约法会议

中华民国初年袁世凯的御用立法机关。根据北洋政府政治会议于1914年1月制定的约法会议组织条例组成。主要任务是决议关于增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及其重要附属法规,制定中华民国约法。1914年3月18日在北京开幕。议员共60人,由各省、京师、蒙藏青海、全国商会联合会之选举会选出。由孙毓筠、施愚分别担任正、副议长。置秘书厅,下设文书、议事、记录、庶务4科办事。会议进行1年,于1915年3月18日闭幕。其间于1914年4月29日通过中华民国约法;5月24日制定参议院组织法;12月28日通过修正大总统选举法;1915年3月12日公布国民会议组织法;还制定了立法院组织法、立法院议员选举法(袁世凯未予付诸实施)。


约法会议

袁世凯为实现独裁统治,撕毁《临时约法》而策划召开的所谓立法会议。1913年10月袁世凯就任正式大总统之后,为使其窃取的权力合法化,并为复辟帝制铺平道路,诬蔑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限制过苛”,议员“干涉太甚”,阴谋以一个确认总统无上大权的新约法取而代之。由于国会中国民党占优势,袁决意废除国会,由自己的亲信组成中央政治会议作为“立法机关”。1914年1月经中央政治会议议决正式解散了国会。随后袁下令中央政治会议成立约法会议,以为“改造民国国家之根本法”的机构。1月26日公布《约法会议组织条例》。同年2月依照条例“选出”由袁世凯政府内定的上层人士60名为议员,以孙毓筠、施愚为正副议长。3月18日“约法会议”开幕。20日袁世凯向会议提出增修《临时约法》咨文案。会议根据该大纲的内容制定了《中华民国约法》,5月1日由袁世凯公布,即《袁氏约法》。此外,约法会议还先后议决了《参政院组织法》(1914年5月24日公布)、《立法院组织法》、《立法院议员选举法》(1914年10月27日公布)、《修正大总统选举法》(1914年12月29日公布)、《国民会议组织法》(1915年3月12日公布)。1915年3月18日约法会议以议事告竣,宣告闭会。历时一年整。

约法会议

袁世凯篡夺总统职位后为废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而召集的御用会议。由袁世凯指派大官僚、大地主劣绅等60人组成。1914年3月18日正式开会,同年制定公布 《中华民国约法》和修改《大总统选举法》,确定总统独揽大权和世袭制度,为袁世凯复辟称帝作的策划。

约法会议

1914年袁世凯为复辟帝制铺平道路而设立的御用立法机构。该年3月18日正式召开,以袁世凯政府内定的60名上层人士为议员,孙毓筠、施愚为正、副议长。发布袁提出的“增修临时约法大纲”。该大纲标榜以“力谋国权之统一”为宗旨,实际力图达到“隆大总统之权”的目的。在袁的一手操纵下,约法会议制订出了“字字皆袁氏手定”的《中华民国约法》,5月1日颁布。根据《约法》规定, “大总统总揽统治权”,使袁世凯成为具有皇帝权力的总统。从此,由孙中山主持制订的民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被废弃。

约法会议

约法会议

1914年1月由袁世凯操纵的北京政府设立。主要任务是增修“临时约法”及其重要附属法规等。其由议员60人,大部分由袁指派。设正、副议长各1人,下设秘书厅,厅下设文书、议事、记录、庶务四科,分掌各项事务。4月,约法会议通过了“中华民国约法”,提高了大总统的权力,实际上在为袁世凯复辟帝制奠定基础。因议员大部分为袁亲信,且约章均为袁氏意旨,故又称 “袁氏约法”、“袁记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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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法会议

北洋政府时期违反《临时约法》的非法议会之一。成立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三月十八日,是根据政治会议所制定的《约法会议组织条例》而产生的,主要任务是议决关于增修《临时约法》及其重要的附属法规等。袁世凯利用这个机关制定《中华民国约法》,也称为《新约法》,作为制定“帝制宪法”的过渡。约法会议有议员六十人,其员额分配是:京师四人,各省共四十四人,蒙、藏、青海联合选出八人,全国商会联合会四人。议长、副议长各一人,由议员互选。下设秘书厅,秘书长一人由大总统任命,厅内设文书、议事、记录、庶务四科,分理各项事务。约法会议至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三月十八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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