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精神病人在诉讼中法定能力的评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精神病人在诉讼中法定能力的评定在诉讼过程中,应对疑有精神疾病的被告人、自诉人、当事人、控告人、检举人、证人等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以确定其有无诉讼能力或作证能力。依据《关于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诉讼过程中有关法定能力的评定原则是:“被鉴定人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致使不能行使诉讼权利的,为无诉讼能力”;“被鉴定人为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或者是刑事案件的自诉人,在诉讼过程中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致使不能行使诉讼权利的,为无诉讼能力”;“控告人、检举人、证人等提供不符合事实的证言,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致使缺乏对客观事实的理解力或判断力的,为无作证能力。”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