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算赋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算赋制 算赋制汉朝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高祖四年(前203年) “初为算赋”。规定十五至五十六岁的成年男女,每人每年纳税一百二十钱,谓之一算;商人和奴婢倍算。惠帝六年 (前189年) 又规定: “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汉代算赋之起征年龄和征收数额以后屡有变更。又:元代亦有算赋之制,“中原以户,两域以丁,蒙古以马、牛、羊”(《续文献通考·户口考》)。 ☚ 口赋制 头会箕敛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