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竹刑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竹刑 前536年郑国子产将刑书铸于鼎,作为国家的常法。此后30余年,郑国大夫邓析根据当时郑国社会政治和经济的急剧变化之需,另行起草了一部刑法,刻写于竹简上,史称《竹刑》。当时子产已去世,由驷歂(si chuan)执政,他妒忌邓析的才能,将邓析杀死,但《竹刑》仍为郑国所采用。 竹刑 春秋末法学先驱、郑国大夫邓析著,是刻在竹简上的一部法律。当时政治经济急剧变化,适应形势,邓析将郑国原有的刑法(郑子产曾公布《刑书》)针对现实加以修改,刻于竹简,史称《竹刑》。原文已失传,但从史料考证,《竹刑》是邓析所作而且当时很有影响。《列子·力命》记载:“邓析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当子产执政,作竹刑,郑国用之,数难子产之治……”当时邓析办私学,讲的就是自著的《竹刑》,教人“学讼”。《吕氏春秋·离谓》中也有记载:“子产治郑,邓析务难之。与民之有狱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袴。民之献衣襦袴而学讼者,不可胜数。”《列子·仲尼》中还记载了邓析和伯丰子辩论,“邓析颜其徒而笑曰……目其徒而退”。说明邓析和伯丰子同时都在办私学,邓析以《竹刑》为教材教人打官司。 竹刑古刑书名。春秋时郑人邓析所著。因刻于竹简之上。故名。《左传·定公九年》:“郑驷杀邓析而用其竹刑。”杜预注:“邓析,郑大夫,欲改郑所铸旧制,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书之于竹简,故言竹刑。”其书现已佚。 古代名物 > 函籍類 > 書籍部 > 類别 > 竹刑 竹刑 zhúxíng 書之於竹簡的刑法,爲大夫私造。其稱主要見於先秦。《左傳·定公九年》:“鄭駟歂殺鄧析而用其竹刑。”杜預注:“鄧析,鄭大夫,欲改鄭所鑄舊制,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書之于竹簡,故言竹刑。” 古代名物 > 刑罰類 > 刑典部 > 上古典 > 竹刑 竹刑 zhúxíng 刻有法律條文之竹簡。《左傳·定公九年》:“鄭駟歂殺鄧析而用其竹刑。”杜預注:“鄧析,鄭大夫,欲改鄭所鑄舊制,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書之於竹簡,故言竹刑。”現已失傳。《列子·力命》:“當子産執政,作竹刑,鄭國用之。” 竹刑春秋时期邓析所编的刑书。刻于竹简,故称竹刑。竹刑是继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之后而私修的刑法。当时邓析与当权者持见不同,自行修改子产刑书,刻竹为法,在郑国产生了很大影响。因此遭到郑国极端保守贵族统治者的激烈反对,阴谋杀害了邓析。然而,竹刑却被后来的统治者作为正式法典颁行,史称“郑驷杀邓析而用其竹刑。” 竹刑中国最早的刑书之一。春秋时郑国大夫邓析编。因刻写在竹简上,故名。春秋末期,郑国子产公布刑法后三十余年,邓析为了贯彻自己的主张,在子产公布刑法30年后自行修改子产所制旧法,另编刑书。死后为郑国采用。原文已失传。 竹刑春秋末期郑国大夫邓析所作的刑书,因刻在竹简上,故名。邓析不以子产所铸刑鼎为然,私造刑书,后因犯罪(一说因私造刑书)驷颛杀之,而用其竹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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