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侦查管辖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侦查管辖 侦查机关对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的分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的规范性文件,侦查管辖可分为职能管辖、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在侦查管辖中,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范围广、数量多。公安部对公安机关内部各业务部门刑事侦查的管辖范围做了明确的划分:经济文化保卫部门管辖本系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如破坏交通设备案,破坏动力、燃料设备案,破坏通讯设备案,破坏珍贵文物案等。边防保卫部门管辖有关破坏边境管理的刑事案件,如破坏边境界碑案,偷越国(边)境案,违反国境卫生检疫案等。治安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扰乱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刑事案件,如过失杀人案,违法狩猎案,私藏枪支、弹药案等。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管辖交通肇事案。刑事侦查部门管辖一般刑事案件,具体包括杀人案、伤害案、抢劫案、投毒案、放火案、爆炸案、决水案、强奸案、盗窃案、诈骗案、抢夺案、敲诈勒索案,伪造国家货币案或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案、伪造有价证券案、伪造票证案,伪造公文、证件、印章案、非法经营案、走私案、拐卖人口案、制造贩运毒品案,非法制造、贩运枪支、弹药案、制造贩卖假药案、破坏生产案等。在刑事侦查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中,有些案件由两个部门分管,相互之间存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积极协助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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