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户
❶泛指纳税之户。五代即已出现。
❷宋代指拥有田产、交纳赋税的民户。即 “主户”,亦作 “物力户”。税户即有常产之人。主户依据田亩资产分为五等。分等标准各地不同,或以税钱贯陌,或以地之顷亩,或以家之积财,或以田之受种。田亩多少是决定性因素。第一、二等户通称“上户”,拥有全部耕地和社会财富的百分之六、七十,构成主户集团的核心。属地主阶级。第三等户通称“中户”,大部分系自耕农。第四、五等户通称“下户”,大多数已属佃农阶层。北宋中叶以后日渐增多的“无产税户”,已完全丧失田产,虽籍挂主户,实徒具虚名。主户在总户数中的比例,宋初约占一半强,此后逐步下降,仁宗以后即不到一半,南宋只有三分之一左右。在城郭镇市中,将拥有房产宅地者划为主户。见 “坊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