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监狱监狱类型之一。20世纪80年代初在美国出现的一种由私营公司从事监管犯人业务的监狱。主要方式有两种:(1)开办监禁矫正设施。开办私营矫正机构的第一家公司是在1977年成立的加利福尼亚州的“西南行为系统”,它在美国加州开办了312个监管设施,主要业务是监管移民和美国归化局移送来的非法移民。这些移民在经过一段时间监禁矫正后,或者送往法院,或者遣离美国,因此,这实际是一种临时拘留中心,属于最低警戒程度的监禁机构。第二家较大的私营矫正机构是1983年1月成立的田纳西州“美国矫正公司”,这家公司于1984年1月在孟菲斯增设了一所少年犯监所,专门从事监管少年犯的工作; 同年4月又在休斯敦开办了拥有350个床位的非法移民拘禁中心。(2) 直接提供技术服务。如科罗拉多州的尼姆科斯公司生产的软禁电子遥控系统,使得法院可以对罪行较轻的犯人和非暴力的重罪犯判处监外软禁。还有的私营企业承包了犯人的医疗保健或为监狱运送犯人的业务。此外,一些私营保险公司也介入监狱私营化的活动,建立拘禁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