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意识活动
社会意识的生产、交往、消费以及智能调节等活动。是在社会物质活动基础上进行的一种社会活动,是由社会物质活动所决定的。社会意识活动是社会物质活动的内在层次。不论社会内部人们之间的物质联系和物质作用,还是社会外部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物质联系和物质作用,都是活动要素之间发生的直接的可以感知的作用。社会意识活动只有被转换成物质性手段和社会的物质活动能力,才能对社会及自然界发生作用。社会中人们之间的经济、政治上的联系与作用,不是自然的无意识活动,它们必须通过人们头脑中的认识活动、策划活动,并以意识成果调节,才能进行。社会意识活动不是发生在社会物质活动诸因素间的活动,而是物质活动诸因素中的内在成分。社会意识是社会物质活动主体中的一个内在因素。人在与自然环境的作用中具有生产和科学实践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内在成分之一便是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在这里作为反映控制能力而起作用。社会意识属于社会主体的内部层次活动,社会实践才是社会主体的外部层次活动,内部层次隶属于外部层次。社会意识活动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同时具有自身的特殊活动方式和法则。它的活动原料是从实践中转化而来的感性材料和初级意识,它的存在形式是形象和逻辑形式。人们在意识上的交往本身是为了沟通意识,协同进行反映、控制活动,这尚属于社会意识活动层次之内的事。社会意识活动所需要的各种物质资料,属于人的反映控制系统的硬件结构,没有它们的发展,意识功能不可能发展。社会物质活动决定着社会意识活动的内容和形式。社会意识的第一个来源是社会与自然的关系,是社会对自然的物质作用活动,形成了关于生产实践与科学实践的意识,这种意识便是自然科学。社会意识的第二个来源是人与人之间、集团与集团之间的人际实践活动,形成关于经济、政治、法律、军事、道德等人际活动的意识,在理论形态上就是社会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