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息即变的文化
美国未来学家阿·托夫勒为说明信息社会文化特点而使用的一个概念。原词“blip culture”,其中定语blip无法直译,是根据他的论证内容意译的。托夫勒认为,在工业社会,传播媒介不断地向人们的头脑输入统一的形象;而在信息社会,群众接受的已不是同一信息,各种分散的群体相互间不断地接收和发散出有关各自形象的信息,人们处在互相矛盾的、无关的、支离破碎的形象的包围与刺激中。这些信息由于传播渠道繁多、生活节奏加快,往往一闪即逝,新的观念未待消化就变得陈旧了,因而几乎所有的信息都是不完整的、短暂的。这种情形使整个文化都带有这种印记,这种文化被称为“瞬息即变的文化”。它会造成两个明显的结果:(一)人的个性化。文化表现形式越是多样化,人的性格特点愈明显,亚文化群体的分支也愈多,使社会呈现从未有过的活跃景象。(二)社会信息需要量急速增加。人们越是一致,越不需要为了预测对方的行为而去互相了解。由于人的差别、群体的差别越来越大,就越需要信号或提示来了解别人,否则无法一起交往和工作,甚至无法一起生活。结果导致个人和群体不断渴求更多的信息,整个系统以越来越高的信息流量来进行活动。由于世界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人们对瞬息即变的文化的态度也有较大差异。习惯于本体文化的人们越来越多地被一些简短的、标准的组件式信息所包围。这些信息形式奇特,时间短促,彼此缺乏联系,在他们原有的思想“档案”中没有这样的类别,看来就像疯人院里的东西,因此无法接受与共存。已经习惯瞬息即变的文化的人们,对各种信息载体感到多多益善,随看随丢,从不满足。他们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吞阅大量信息,同时非常注意把那些瞬息即变的文化总结和组成一个完整的新概念、新形象。这种人的个性差别本身就是瞬息即变的文化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