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刑名。遗火,陵基。盗陵墓家物5贯,辽国初将处以死刑,后改20贯以上处死。《辽史·刑法志》: “(重熙元年)(公元1032年)南京三司销钱作器皿3斤,持钱出南京10贯,及盗遗火家物5贯者处死。至是,铜逾3斤,持钱及所盗物20贯以上处死。”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