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主持人节目
以电视节目主持人为节目构成的主导,由他完成节目的组织、串连和传播任务的电视节目形态。电视的传播和接受,本是一个完整过程的两部分,将观众放在“主体”地位,这是创作意识与接受意识共同作用的结果。电视主持人节目这种形式,正是这种观念的产物。实践证明,它较好地完成了传播者和受众之间的“桥梁”作用。电视主持人节目中主持人的设立,是为了更好地接近传播对象,感染传播对象,有效地传达出节目的内容。因此,节目主持人承担的任务是:(一)建立起同观众的特定关系,通过这种关系使受众对其产生信任感和好感,进而对节目本身产生信任感和兴趣,造成受众的期待,使其愿意和乐于接受节目主持人的意见。(二)组织、串联一台节目的各个构成部分,或衔接播出的每一个节目,使其构成一部完整的作品。(三)以个人身份、运用第一人称的语气,同观众进行交流,或传播信息,或介绍知识,或解答问题,或发表评论,以便更好地掌握节奏、调节气氛、深化主题。总之,完成节目与受众之间的“桥梁”作用,造成受众与主持人的对应心理状态,收到良好的节目传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