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关税措施
是指对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的进口产品课征进口附加税,其实质是借助价格机制将环境污染外在影响内部化,环境关税措施经常作为一种对国际贸易中有污染行为的保护。透过对从输入国入口或输出往出口国的货物所征收的关税或税款,作为对货物未能达到关税要求的环境污染控制的补偿。环境关税立论于世界银行在1991年所发表的一份名为《世界税制改革的经验》 的报告。报告内建议发展中国家 “针对环境的破坏征收环境税”,而并非让已发展国家以之作为建立贸易壁垒的武器。环境关税与其他环保税项的最主要分别,在于环境关税有时被视为一种贸易壁垒式的关税,假借 “环保” 之名而限制其他国家产品的入口,以保护征税国当地的经济。目前的环境关税措施可以分为出口税和进口税两方面: 出口税,对国内资源 (原材料、初级产品及半成品) 征收; 进口税,对一些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环境的进口产品课以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禁止,甚至对其进行贸易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