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无纵等逗留不进案
唐代宗大历四年(公元769年)九月,诏河东节度使王缙发兵至盐州防秋(当时每年秋季调军队至西边,防备吐蕃乘秋天草深马肥入寇)。王缙派手下兵马使王无纵、张奉璋领步骑三千赴盐州。王无纵、张奉璋自恃有功,认为王缙不过一介书生,不把他放在眼里,经常违其约束。二人受命后,皆逗留不进。王无纵又托言它事,未经准许,擅入太原城。唐律规定:军人从征,受命而逗留不进者,逗留一日杖一百,二日徒一年,逾二十日者绞。如果已与敌军对阵,即将交战,而迟延逗留者,一日流三千里,逾三日者斩。于是王缙将二人及其党羽七人悉收捕,依法斩之,诸将之悍戾者殆尽。自此无人再敢抗命,军府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