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特殊时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特殊时效 特殊时效“普通时效”的对称。民法典以外的特别法规定的在特别情形下适用的时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9条规定的“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即为特殊时效。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适用原则,在法律有特殊时效规定的情况下,必须优先适用特殊时效。在没有特别法规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普通时效。 ☚ 普通时效 长期时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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