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位于西安市东新街。1985年1月1日成立。是办理工商信贷和城镇储蓄业务的国家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直属厅(局)级经济实体。受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和地方政府的双重领导,以总行为主,金融业务上受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的领导和管理,总行设在北京。该行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政策法令、金融方针、政策、法规、通过在省内外开展融资业务,筹集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工业生产和商品流通,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进步,为经济建设服务。其业务范围是:办理工商企业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个体工商户的存款;办理城镇居民的储蓄存款;办理工商企业、企业集团、三资企业、集体企业、科研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流动资金贷款; 办理技术改造贷款和科技开发贷款;办理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境外借款、外汇担保、代客办理即期和远期外汇买卖、外币及外币票据兑换和贴现、征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等国际金融业务;办理各种结算业务;办理委托、代理、租赁、投资、咨询等业务;发行金融债券和其他有价证券;办理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批准和委托的其他业务。该行在全省按行政区划设立分支机构。在计划单列市(西安)设二级分行;地(市)设中心支行;县(市)设支行、储蓄所;城市行下设办事处、分理处、储蓄所等机构。到1990年底,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在全省的分支机构有1115个,职工1556人。各项存款总额1495099万元,各项贷款总额为2088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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