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信托部)关于转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关于代理发行股票业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国工商银行(信托部)关于转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关于代理发行股票业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1984年12月3日发布。通知指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在全国的日益深入,各地方及企业纷纷要求发行股票筹集社会资金,代理发行股票,是工商银行信托部门的重要业务之一。这项新的业务,内容复杂,涉及面广,既要积极开拓,又要慎重对待,要求各地各级工商银行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积极试办,在办理过程中有哪些经验或问题,要随时报告总行。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发《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加强股票、债券管理的通知 ☛ 00001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