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业企业劳动卫生管理条例
地方劳动卫生法规。为加强对工业企业劳动卫生监督管理,保护职工健康,1987年11月26日湖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了 《湖南省工业企业劳动卫生管理条例》。条例共23条。对工业企业劳动卫生监督管理的一般原则、劳动卫生监督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劳动卫生监督管理人员的设置、任务、权限,工人健康监护、工业企业劳动卫生要求、企业选用生产工艺及产品原料、企业生产场所生产性粉尘及毒物等危害因素的监测,以及职业病的防治和工业企业劳动卫生监督管理中的奖惩等都作了明文的规定。为湖南省有关劳动卫生监督管理的第一部地方性卫生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