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蒙古地区移民
明末,内蒙古地区有一百多万人口,清初,满蒙联军南下之时,从草原带去大量人口。清实行民族隔离政策,也曾禁令汉民流入蒙古地区。由于内地赋役、灾荒的重压,使大批穷苦汉人纷纷冲破禁令流向内外蒙古地区。而蒙古草原王公贵族为增加剥削收入,也纷纷改牧地为农田,招徕内地农民佃耕。同时,清廷曾在科布多地区和鄂尔浑河地区实行屯田,使一些屯军和眷属源源移居蒙古。18世纪以后,随着内外蒙古与内地贸易交流的加强,内地很多商户也逐渐定居蒙古地区。据记载:康熙四十年(1707年),古北口外“各处皆有山东人,或行商、或力田,至数十万人之多”(《东华录》康熙四十六年七月)。以后,越来越多的汉人在蒙古地区落户。如热河迤北,清初并无汉人,至乾隆四十九年 (1784年),汉民增至五十五万;四十年后,又增至八十八万。以致“有清一代,长城沿边,西起鄂尔多斯,经归化城土默特旗,察哈尔,卓索图盟,昭乌达盟,以至科尔沁东部,汉人屯聚甚密,形成了蒙汉杂居的广大的半农半牧区”(戴逸主编《简明清史》 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