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对战士实施奖励的权限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对战士实施奖励的权限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规定:对战士(含志愿兵)实施奖励的权限,连长、政治指导员、营长、政治教导员有嘉奖权;团长、政治委员有嘉奖和记三、二等功权;军(集团军)长、政治委员,兵团司令员、政治委员有嘉奖和记三、二、一等功权;军区(方面军)司令员、政治委员有嘉奖和记三、二、一等功及授予荣誉称号权;授予全军性荣誉称号的权限,属于国家中央军委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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