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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涉外婚姻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涉外婚姻shèwàihūnyīn

指本国公民与外国公民建立的婚姻关系。
 ◇ 涉外婚姻一瞥(文汇报.1987.11.29)
 ◇ 在边境地区和一些城市,涉外婚姻现象越来越多,建议草案中增加有关规定。(人民日报.2000.10.28)

涉外婚姻shèwài hūnyīn

即国际婚姻。例如:“涉外婚姻,是在中国结束了长期闭关自守的状态之后出现的新情况。”(《文汇报》1988.10.12)

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shèwài hūnyīn

一国公民和他国公民之间的婚姻;国际婚姻。
 ❍ ~最初出现在沿海几省,现在已是很普遍正常的事了。

☚ 涉外   涉性 ☛

涉外婚姻

一国公民和另一国公民 (包括无国籍人、双重国籍人) 之间的婚姻。在中国,指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办理的结婚、离婚或恢复结婚。特征: (1) 在婚姻主体上,一方必须为中国公民,包括具有中国国籍并居住在中国的人,以及原为外国血统的外国人,但现已丧失或放丧了外国国籍,加入了中国国籍的人; 另一方必须为外国人,包括外国血统的外国人,中国血统的外籍人,定居在中国的外国侨民和无国籍人。(2) 必须在中国境内办理婚姻的。无论是当事人要求结婚、离婚,还是恢复结婚,都是由中国公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办理。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结婚,一律适用中国婚姻法中有关结婚条件的规定,但对外国人一方的结婚条件,在不违背中国婚姻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可适当照顾其本国法中的有关规定。涉外婚姻有其具体的程序。1983年8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由民政部颁布的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对涉外婚姻的结婚条件、应持交的涉外证件及办理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在民事诉讼法等其他法规中也作了相应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持有关证件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机关申请登记。但是,并不是每个中国人都可以同外国人进行婚姻登记。为了维护国家利益,下列中国人不得同外国人结婚: (1) 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2)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中国公民要求与外国人结婚的,须持有下列证件: 本人的户籍证明; 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外国人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须持有下列证件: 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 经本国外交部 (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外国侨民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须持有下列证件: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 (无国籍者免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此外,申请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要求离婚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该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复婚的,按结婚程序办理。

涉外婚姻

涉外民事关系的一种。指含有涉外因素的婚姻关系,包括涉外结婚和离婚。由冲突规范援引用以解决涉外婚姻关系方面法律冲突问题的实体法,称涉外婚姻关系的准据法。各国确定准据法的原则,因结婚和离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涉外结婚方面,实质要件一般适用婚姻举行地法或当事人的属人法,形式要件一般适用婚姻举行地法或当事人本国法或以婚姻举行地法为主兼取当事人的属人法,多数国家还采用和承认领事婚姻制度;在涉外离婚方面,各国一般适用法院地法或重叠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和法院地法。

涉外婚姻

国与国之间公民的婚姻关系,包括结婚和离婚等。中国现役军人,不允许同外国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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