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海牙议定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海牙议定书Hague Protocol修改1929年《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议定书。参见《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1929。 《海牙议定书》正式名称《修改1929年10月12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议定书》。1955年9月28日在海牙订立,1963年8月1日起生效。截至1982年2月止,已有100个国家参加,中国于1975年8月加入。共27条。其中对《华沙公约》最重要的修订,一是删去第20条第2款关于驾驶上、航空器的操作上或领航上的过失所造成的损失负责的规定,一是将承运人对每一旅客所负的赔偿责任限额提高到25万法郎。 海牙议定书 《海牙议定书》The Hague Protocol全称《修改1929年10月12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议定书》。关于国际航空运输凭证和承运人责任的协议。对华沙条约的修改和补充。1955年9月28日在海牙订立,1963年8月1日生效,共3章27条。其主要内容是对《华沙公约》的修改: ☚ 双边航空运输协定 海牙公约 ☛ 海牙议定书Hague Protocol全称修改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公约的议定书。即修改华沙公约的议定书。1955年9月28日在海牙签订,故称。主要是对华沙公约中有关责任限制、运输单证的项目、航行过失免责及索赔期等规定做了修改。到1982年,有100个国家和地区参加和批准了该议定书。中国于1975年8月20日递交了加入该议定书的通知书,该议定书自1975年10月15日起对中国生效。 海牙议定书 海牙议定书有关国际间航空运输方面的规定。1955年9月28日在海牙签订,1963年8月1日起生效。这个议定书是修改1929年10月12日在华沙签订的 《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公约的议定书》。该议定书共分27条,它对《华沙公约》最重要的修改是,删除关于航空承运人对由于驾驶上、航空器的操作上或领航上的过失所致的损失可不负责任的规定; 以及将承运人对每一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由12.5万金法郎提高到25万金法郎。我国于1975年8月20日参加了该协定。 ☚ 华沙公约 蒙特利尔协议 ☛ 海牙议定书 《海牙议定书》Hague Protocol即《修改1929年10月 12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议定书》。 ☚ 华沙公约修订本 统一非缔约承运人所办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以补充华沙公约的公约 ☛ 海牙议定书 《海牙议定书》Hague Protocol全称为《修改1929年12月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议定书》。1929年《华沙公约》缔结以后,人们发现其中有许多内容已不能适应国际航空运输的发展,特别是对旅客伤亡的赔偿责任过低,于是有关国家的代表于1955年在海牙召开会议,讨论对《华沙公约》的修改,同年9月28日签订了《海牙议定书》,并于1963年8月1日开始生效。该议定书在航行过失责任、承运人的责任限制、提起索赔的期限等方面,做出了较大的修改。我国于1975年加入了该议定书。 ☚ 海牙一维斯比规则 汉堡规则 ☛ 海牙议定书 海牙议定书Hague Protocol亦称 《华沙公约修订本》。全称 《修改1929年10月12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议定书》。共27条。1955年9月28日在海牙订立,1963年8月1日起生效。1975年8月20日我国递交了加入 《海牙议定书》的通知书,1975年10月15日起对中国生效。主要在航行过失责任、责任限制以及提出索赔期限等问题上对 《华沙公约》作了比较重要的修改。删去了 《华沙公约》第二十条第二款关于驾驶上、航空器的操作上或领航上的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免责的规定,将承运人对每一旅客所负的赔偿限额提高到25万法郎。《华沙公约》规定,如发现货物有短损,则至迟应在7天内提出,对于迟交的货物,至迟应在货物交由收货人支配之日起14天内提出异议。《海牙议定书》对这两项日期分别作了延长至14天和21天的规定。 ☚ 海牙规则 汉堡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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