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词 |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指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将其注册的商标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使用,从而被许可者享有该注册商标的使用权的一种许可凭证。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目前允许他人使用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主要形式之一,其自身又有三种形式: 一是独占使用许可; 二是排他使用许可; 三是普通使用许可。我国一般采用前一种形式,即许可人只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区和指定的商品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普通使用许可,指许可人可以允许不同的人同时使用同一注册商标,被许可人只享有一般使用权,不享有禁止其他被许可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禁止权”。允许被许可人使用注册商标,仅是一种使用权的转移,而非商标所有权的转移,该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仍然属于许可人即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被许可人必须是依法登记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必须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并应在合同中规定:被许可人应保证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许可人有权监督。同时,还应规定使用的期限,使用商品的范围以及支付使用的报酬等。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交送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并报商标局备案。违反此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许可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请商标局撤消该注册商标,并收缴被许可人的商标标识。 ☚ 注册商标的撤消 商标公告 ☛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